2012年8月14日 星期二

車禍

那天是星期六,我oncall。

從晚上十二點開始,到隔天的早上七點爲止,共有七個病人入院。
七個病人中,有五個是因爲車禍而導致腦震蕩,需要留院觀察。
這五個人有幾個共同點:
1。 摩托車騎士
2。 沒戴頭盔
3。 都是在鄉間小路發生意外

這五個病人當中,只有一個年滿十七嵗,其餘的都未到法定的駕駛摩托車的合法年齡。
年紀最小的僅僅十三嵗。

我很不爽。
非常不爽。

且不說這些人目無法紀,未成年不戴頭盔騎著摩托車四處亂跑被車撞后才三更半夜入院來麻煩別人,我不爽的是這些人直接性的危害到了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你覺得生命苦短活得不耐煩想早日升天我真的管不着,那是你家的事。
但是萬一因爲你的緣故,使得其他人在你造成的車禍中受傷,甚至是喪命的話,誰來負責?
你說你要負責的話,你拿什麽來負責?
你能拿別人的孩子當自己孩子嗎?
你能拿別人的父母來儅自己的父母嗎?
就算你能,人家要不要?

將心比心,有一天晚上你爸爸好好的騎著摩托車出門,說要買宵夜回來給你們吃。
結果兩個小時過去了,宵夜沒等到,等到的是你爸爸被一個十三嵗的小子騎著摩托車撞倒,跌進水溝,頭部受到嚴重創傷,當場死亡的消息。
如果你能夠對這罪魁禍首笑著說出:“沒關係,孰能無過?下次小心點,我們一家以後就靠你了。”這樣的話,我當場給你下跪。
你已經不是人了,是神。

我當場對其中一個病人的父母說:“你的孩子出車禍,不單單是他自己的錯,你們也有責任。你們不看好孩子,讓他們那麽小就騎著摩托車亂晃,現在出了車禍,不但保險沒有得索償,如果被撞的一方有什麽三長兩短的話可不是賠錢了事那麽簡單。”
很多人會說孩子只是在鄉間小路上跑,沒有什麽問題,但是我覺得鄉間的道路狀況纔是糟糕。
去過鄉區的人都知道大多數的鄉區道路都是坑坑洞洞的,而且到了晚上又沒有路燈,這種情況下騎摩托車不容易出意外的話我的頭給你。

有人也許覺得我這麽對病人家屬説話很不應該,而且隨時都有被投訴的危險。
但是我覺得應該說的話就得說,好過哪一天他的孩子又騎著摩托車出去晃的時候被車子撞倒了,救不回來,他們才來哭天搶地怨天尤人。
到時後悔也太遲了。

要投訴的話,就儘管去吧。
讓那見鬼的投訴見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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