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8日 星期三

論斷人

最近靈修的時候讀到這一段的經文:
1.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2.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3.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剌、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4.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剌呢。
馬太福音7章1-4節
臺灣王大鵬牧師也曾經對這段經文做過解説:談不可論斷人。

“論斷人”這個動作其實存在在許多人的生活當中,不單單是非信徒,就連是看起來極爲虔誠的基督徒也不例外,許多人甚至已經習慣到沒有發現到它的存在。
有時候甲方爲什麽會論斷乙方,可能是甲方本來就不滿乙方;也可能是甲方只聽見別人如何論斷乙方,而跟著人云亦云,根本都沒有想過去聼聼看乙方怎麽說,就給乙方判了刑。
我們論斷了人,很肯定地說:“這個人就是醬醬醬醬的,沒有救了。”
然後周遭聼的人一起附和,我們覺得很爽,有一種被肯定的感覺,卻忘了拿一面鏡子好好的檢視自己,是否也有什麽地方是不足的?
若我們也有不足的地方的話,我們又凴什麽來説別人不好?

耶穌曾說過:“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約翰福音八章七節
羅馬書這麽說過: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二章一節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三章二十三節
當我們都犯了罪的時候,我們凴什麽來論斷別人?
你什麽時候看到犯人站在法官席上定另一個犯人的罪?
箴言書這樣說:“你見自以爲有智慧的人嗎?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26章12節
也許當我們站在自以爲正確的立場上説話的時候,別人正在恥笑著自以爲是的我們?
每個人都有一套屬於自己的做事情的方式,當我們在不知道他這麽做的用意前就批評他,是不是只是在顯示出我們自己的無知?

被論斷的人,如果知道自己做的事情並沒有錯的話,其實沒有反擊的必要。
因爲歌羅西書這樣說過:“你們的語言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四章六節
希伯來書也這麽說:“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樣呢?”十三章六節

願與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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